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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隆昌恒律师自1980年10至2014年12在重庆市**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到各业务庭历任庭长、副庭长至本人申请退休。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凭借其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建筑工程、刑事辩护方面承办了大量复杂疑难案件,维护了客户的权益,赢得了业内和客户的好评。同时长期担任十几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代表业绩

【吴小东涉嫌贩卖毒品犯罪案】2018年吴小东明知吴杰鑫(另案处理)向他人贩卖毒品,仍受吴杰鑫的安排,收取毒资人民币22万元,被重庆市公安局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并移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审查本案证据,发现该案证据不能形成证据锁链,两次提出书面意见,最后重庆市第一分院决定对吴小东不起诉。

【重庆教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市大足区中敖中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因申请人承建了被申请人的教学楼,因在施工中建筑材料上涨,导致工程材料成本增加,双方争议过大。后成功为申请人获得了材料上调的费用140余万元。

个人荣誉

曾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天平奖章”